为了贯彻卫生部《医院投诉管理办法》,加强医院投诉管理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。现将我院投诉电话、地址、信箱公布如下,接受院内、外各种投诉工作。
(一)投诉地点和投诉电话:
投诉管理部门:医患沟通办公室
投诉地点:南办公楼五楼509室医患沟通办公室
投诉电话:0543-3256001
投诉邮箱:byfy3256001@126.com
接待时间:日常工作时间
夏季:8:00—12:00 14:00—17:30
冬季:8:00—12:00 13:30—17:00
其余时段来电将自动转接至医院总值班室,投诉电话,由总值班人员负责接听
(二)患者投诉接待处理流程:
(三)医疗纠纷解决途径:
根据滨州市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联合通告(滨综治办【2012】3号)》文件第五条规定:“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不得私自赔偿,其所支付的赔偿金属于国有资产范畴,受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;应依据法院判决书、仲裁裁决书、卫生行政部门或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书进行赔偿。”因此,医患双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:
1、调解途径
患方向医院投诉 滨州市医患协调委员会调解协议解决
2、行政途径
患方向滨城区卫生局申请 医学鉴定 滨州市医患协调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调解协议解决
3、诉讼途径
患方向滨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鉴定 法院根据鉴定结果判决或法庭调解解决病人的权利和义务